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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源兴岚招字〔2017〕第02号 |
开标时间: *** |
(略) 业: |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招标代理: (略) 省 (略) |
业主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 (略) |
所属地区: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潭综合实验区 (略) (略) 二次装修工程(源兴岚招字〔2017〕第02号) 已由平潭综合实验 (略) 以岚综实经发发改【2014】23号、岚综实经发发改【 *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平潭综合实验区 (略)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平潭综合实验区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略) 省 (略) 。 (略) 条件, (略) 。 2. (略) 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平潭金井二路与天大 (略) 路交叉口西南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总造价约400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装饰及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待财 (略) 发布,具体以平潭综合实验区财 (略) 发布的本工程控制价为准;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50 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大 * 企业 3.1.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 * 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同时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 (略) 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 根据《关于开展 * 级 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及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 * 级 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以下要求:(1)已按规定在 * 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 * 级 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 * 级 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 (略) (略) (略) 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 (略) 理)。 3.2. (略) 企业: 3.2.1.投标人须取得平潭综合实验区 (略) 核发的《 (略) 建筑业企业入岚备案手册》,且备案手册核准的业务承揽范围应包含: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或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 3.2.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3. (略) 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工地主任执业证,且应从其《 (略) 建筑业企业入岚备案手册》登载的备案人员中选择,并取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略)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略) 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 (略) 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 (略) 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9 月 7 日至2017 年 9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分至 11时30 分,下午 15时 00 至 17 时 00 分( (略) 时间,下同),到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 (略) 文件。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控制价文件)每份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招标图纸电子档每份售价 5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企业基本账户 (略) 转账的形式提交,②已按闽建筑〔2014〕33号文的规定缴存“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可采用年度保证金,③本招标项目允许拟参加投标的 (略) 营造企业用现金等方式,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在我区备案机构负责人的名义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备案机构负 (略) 账户转账方式视同于从本企业基本账户转账提交。同时, (略) 营造业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应另附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备案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在平潭综合实 (略) (略) 门备案的证明材料。④投标保 (略) 保函形式的,银行保函原件单独递交(无需密封),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6.4投 (略) 帐号:( (略) 编号(可以简写),保证金账号二选一) (一)保证金账户:平潭综合实验区公 (略) (略) : (略) (略) 自贸试验区 (略) ; 账号: *** (二)保证金账户:平潭综合实验区公 (略) (略) : (略) (略) (略) 自贸试验区 (略) ; 账号: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9 月 28 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公 (略) 本项目开标室; 7.1.1大 * 企业: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报名 (略) 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备注:若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已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未能提供建造师临时执业 (略) 核验的,还应提 (略) (略) (略) 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1.2 (略) 企业: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持工地主任相关证书和《 (略) 建造业企业入岚备案手册》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报名 (略) 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 人不予受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平潭综合实验区 (略) 地址: (略) 万宝路1号 ,邮编: ***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余游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省 (略) 地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台创园19号楼5层 ,邮编: *** 电子邮件: * 63.com 电话: *** 或 *** ,传真: / 联系人: 庄明玲 招 (略) 所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 (略) 地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 (略) 7#楼(4层) (略) 门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 (略)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 (略) 7#楼7层 联系电话:0591- ***
日期:2017年 9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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