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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XMGY- ##
厦略有限公司略拟对2017年企业视频拍摄制作略公开比选,略如下:
1.项目服务内容:
本项目根据略纪实及宣传工作的需要开展的视频拍摄制作等服务,需求如下: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预估数量 |
备注 |
1 |
视频拍摄制作 |
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说明” |
1批次 |
|
说明:1.略期限为自合同生效起 * 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2.比选响应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次采购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2.2具备2年以上企业宣传项目服务经验(以营业执照的注册时间为依据),同时能够胜任本合同规定的服务工作。
2.3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近3年(2015年1月至报价响应截止日)至少具有3个企事业单位制作形象宣传片的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文件(合同、订单、中标通知书等复印件)。
2.4财务与信誉要求:报价单位的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略合同能力。近三年( ## 年)略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略于投标禁入期。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价。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 本项目在厦略(http:/ *** )上发布,符合比选响应人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若有意愿,请下载填写附件1.《报名登记表》略“6 联系方式”所列邮箱及传真地址。
3.2 采购人在收到加盖公章确认的《报名登记表》并经初审后,将比选文件以电子邮件或其他形式发送给报名且初审合格的响应人。
3.3 报名及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同比选响应截止时间, 即2017年#月#日9: 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X时间,下同),逾期不予考虑。
4.项目信息发布方式
略通过厦略(http:/ *** )登载,略及附件的详细内容。后续可能的信息修改、补充,采购人将通过电子邮件发至报名且初审合格的响应单位。请略留意关注。若响应单位于《报名登记表》上登记的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电话、邮箱)变更的,响应单位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略承担。
5.响应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送交地点
5.1比选响应的截止时间:2017年#月#日9:30 时,比选响应文件送达的时间以采购人收到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比选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不予考虑。
5.2比选响应文件送交地点:比选响应文件请送至或者快递至X市X区集杏海堤166号厦略609室。
6.联系方式
地址:X市X区集杏海堤166号厦略609室
邮编: ##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qq.com
厦略有限公司
2017年#月#日
附件1. 报名登记表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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