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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委托, (略) (略) 对[ *** ]QZKDZB[GK] *** 、医疗设备 (略)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 *** ]QZKDZB[GK] ***
2、项目名称:医疗设备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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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800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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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400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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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400 |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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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0 |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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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600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合同包4,合同包5)。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 (略) 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 (略) 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 (略) (略) 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 (略) 填写。 ※ (略) 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略) (略) 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 (略) 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由招标人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等。 | 1、投标人应提供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产品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应具有《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须提供复印件)。 (略) 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关证明。 2、投标人不得 (略) 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提供书面声明函)。 3、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 (略) 列入生效 (略) 人名单(提供书面声明函)。 4、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书面声明函)。 5、投标 (略) 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代表应为投标人的正式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投标 (略) 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略) 保机构出具的),否则视为无效谈判(自然人除外)。 |
明细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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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 (略) 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 (略) 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 (略) (略) 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 (略) 填写。 ※ (略) 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略) (略) 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 (略) 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由招标人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等。 | 1、投标人应提供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产品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应具有《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须提供复印件)。 (略) 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关证明。 2、投标人不得 (略) 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提供书面声明函)。 3、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 (略) 列入生效 (略) 人名单(提供书面声明函)。 4、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书面声明函)。 5、投标 (略) 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代表应为投标人的正式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投标 (略) 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略) 保机构出具的),否则视为无效谈判(自然人除外)。 |
明细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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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 (略) 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 (略) 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 (略) (略) 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 (略) 填写。 ※ (略) 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略) (略) 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 (略) 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由招标人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等。 | 1、投标人应提供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产品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应具有《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须提供复印件)。 (略) 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关证明。 2、投标人不得 (略) 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提供书面声明函)。 3、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 (略) 列入生效 (略) 人名单(提供书面声明函)。 4、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书面声明函)。 5、投标 (略) 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代表应为投标人的正式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投标 (略) 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略) 保机构出具的),否则视为无效谈判(自然人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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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 (略) 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 (略) 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 (略) (略) 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 (略) 填写。 ※ (略) 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略) (略) 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 (略) 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由招标人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等。 | 1、投标人应提供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产品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应具有《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须提供复印件)。 (略) 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关证明。 2、投标人不得 (略) 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提供书面声明函)。 3、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 (略) 列入生效 (略) 人名单(提供书面声明函)。 4、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书面声明函)。 5、投标 (略) 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代表应为投标人的正式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投标 (略) 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略) 保机构出具的),否则视为无效谈判(自然人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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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 (略) 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 (略) 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 (略) (略) 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 (略) 填写。 ※ (略) 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略) (略) 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 (略) 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由招标人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等。 | 1、投标人应提供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产品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应具有《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须提供复印件)。 (略) 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关证明。 2、投标人不得 (略) 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提供书面声明函)。 3、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 (略) 列入生效 (略) 人名单(提供书面声明函)。 4、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书面声明函)。 5、投标 (略) 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代表应为投标人的正式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投标 (略) 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略) 保机构出具的),否则视为无效谈判(自然人除外)。 |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略) 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 (略) (略) (http:/ *** )注册会员,再通过 (略) 文件( (略) 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 (略) (略) 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 *** 17:07 报名截止时间: *** 17:07
9、投标截止时间: *** 09:00( (略) 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 09:00, (略) 市 (略) 区东泽路10号市水电综合大 (略)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 (略)
地址: (略) 市笋江路388号
联系人姓名:黄艺宝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市 (略) 区东泽路10号(市水电综合大厦) (略)
项目联系人:小何
联系电话: ***
网址:cz. ***
开户名: (略) (略)
(略) (略)
***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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