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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 (略) 位于福州仓山区城门镇 (略) (略) 的 (略) 房,4号楼一层、三层及二层和四层的各三个房间(建筑面积:2480㎡,以下简称“标的物”),两证齐全,属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 (略) 名下资产。按现状作为一个整体出租。
2.租金底价为:¥9.4元/㎡/月,即月租金底价为¥23,312元。
3.租赁期限:1年。
4.竞价保证金:¥30,000元。
5.履约保证金:三个月的租金之和。
6.租赁用途:该标的物只可作为工业用地(电子产品制造)使用,承租方承租后不能将此标的物作为他用或违法之用途,应依法依规从事经营。
7.承租方必须接受的基本条件及风险提示:
(1)承租不享有免租装修时间。
(2)我公司不保证 (略) 的现有装修状况, (略) 现有的建筑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3)承租 (略) 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入股、承包、与他人调剂交换。
(4)承租方应严格履行《房屋租赁合同》。
(5)原承租方需结清租金和水电费等费用后方可参加竞租,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
(6)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守法经营, (略) 及门前卫生。
(7)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8)承租期间承租 (略) 发生的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水电费按供应单位确定的工业用 (略) 区水电耗损等综合定价收取。
(9)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排查、消除消防安全隐患;配合出租方组织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落实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10)如因租赁 (略) 在土地被政府征收征用导致本合同终止的,承租方承诺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搬迁补偿费、装修补偿费、投资经营损失补偿费等,但承租方依法享有的作为承租人的征收征用装修补偿权益,由承租方 (略) 门请求补偿。
(11)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12)租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 (略) 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8.对外招租的方式:公开对外招租,现场竞价,价高者得。
9.对外招租的公示及报价有效时间:从2022年9月13日起至2022年10月8日止。
报名或咨询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城门 (略) 福顺微电子保安室。
10.联系人:李艮宋,联系手机: *** 。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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