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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略) 银行机构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激励评价暂行办法》(厦金管〔2019〕78号,以下简称《办法》),市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 (略) 中心支行和厦门银保监局 (略) 辖内26家主要银行机构2021年度服务民营企业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服务成效
《办法》实施以来,各银行机构服务民营企业能力不断增强,我市民营企业融资“量增、面扩、价降”的成效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截至2021年末,辖内民营企业贷款余额5166.57亿元,较年初增长12.63%;有贷款余额的户数23.16万户,较年初增加5.12万户;不良贷款率1.18%,较年初下降0.09个百分点;贷款平均利率4.23%,较年初下降0.30个百分点。
二、评价结果
按照《办法》相关规定,经数据收集、审核计算、校对复核、现场评议、公示等,2021年度“服务民营企业突出贡献银行”评价结果如下:
一等奖:厦门国际银行
二等奖: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建 (略) 分行
三等奖:农 (略) 分行、中 (略) 分行、赣州银行厦门分行
三、下一步工作
有关部门将以此次评价结果为依据,为获奖银行机构在财政性资金管理、奖励补助及政府重点项目战略合作伙伴选择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希望各银行机构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深入贯彻党中央、 (略) (略) 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更加重视金融服务民营企业工作,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增加有效供给、降低融资成本、开展产品创新,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略) 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略) 地方金融监督 (略) 财政局
中国人 (略) 中心支行 中国银保监会厦门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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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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