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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CXYC[2022]075号
致: (略) (略) 、 (略) 、
(略) (略)
本招标项目 玉斗镇玉美村梅田洋污水设施工程 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永春县玉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永春县玉斗镇;
工程建设规模:预算价约为*元;
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文件的所有内容 ;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元;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 合格 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 市政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08时30分00秒至**日17时30分00秒;到 (略) 永春分公司(地址: (略) 永春县桃城镇通州大道786号,联系电话:0595-*)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每份售价 200元人民币。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4000元人民币。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及方式:以现金形式在开标会现场缴纳(投标人自备信封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日15时00分,提交地点:永春县桃城镇通州大道786号( (略) (略)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到场核验登记,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6.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未报名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永春县玉斗镇人民政府公告栏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春县玉斗镇人民政府;
地点:永春县玉斗镇;
邮编: *;
电话: * ;
联系人: 余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办公地址: (略) 通港西街仁建产业园中渌大厦二楼
联系电话:0595-* ,
传真:0595-*
联系人:章先生
日期:**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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