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喜您已获得周年庆活动优惠资格!
您的专属客服经理即将联系您
请保持通话畅通
福玉路(清昌大道-清宏路)管网工程(施工)
瑞晟榕招[2022]43号补充通知1号
致各投标人:
福玉路(清昌大道-清宏路)管网工程(施工)做如下说明或补充: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须知前附表第27项“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增加:“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和商务文件,须分别单独装订。资格文件和商务文件可单独或合并包封,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封套上写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在**日09时30分前不得开启”。”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须知前附表中34.2其他增加“34.2.23投标人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其授权委托人将投标保函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3、招标文件第八章第1节资格文件“其中,五、拟分包企业情况,十、“类似工程业绩”情况表取消。”修改为“其中,六、拟分包企业情况(如有时),十三、“类似工程业绩”情况表(如有时)取消”。
4、招标文件第八章第1节资格文件“十、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资格和人数填写完整(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备案通过的人员)。
5、招标文件第八章第2节商务文件“二、投标函附录”中“序号1缺陷责任期约定内容”修改为:“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为24个月。实际竣工日期:竣工验收日期以承包人递交经验收通过的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准,如经整改后验收合格则按整改合格后的日期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6、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日09时30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变料提交时间修改为**日09时30分前。
说明: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做相应调整。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等有抵触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 (略) 城投 (略)
招标代理:福建瑞晟建设 (略)
**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