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鳌峰洲住宅周转房(2022年度)项目总承包(项目名称)鳌峰洲住宅周转房(2022年度)项目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鳌峰洲住宅周转房(2022年度)项目总承包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 (略) 直单位住宅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 (略) 直单位住宅建设服务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融建设 (略) 。本项目已完成项目估算,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鳌峰洲小区内;
2.2.项目建设规模:约1540平米,鳌峰洲小区审计干部周转房改造装修工程分隔改造住房20套,装修220m2周转房7套,修补周转房2套;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装饰装修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7套周转用房改造装修的设计、施工(包含图纸范围内装饰装修及配套水电工程、中央空调。不含软装、移动式家具及电器)及质量保修工作;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350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日历天,完成设计、施工全部工作并具备验收条件;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发包人要求,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2.7.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土建(或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应为本企业在岗人员。符合资格要求的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不允许其它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应为主体工程设计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施工项目负责人应为主体工程施工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邀请书发布之日的前五年以来)未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不处于破产状态。2、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管理人员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3、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4、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为1个。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日至**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不含节假日)到建融建设 (略) 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日16点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7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日16点之前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9时00分,地点为建融建设 (略) 。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登记,且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的身份证复印件、项目总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项目总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并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到场核验登记。【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可不提供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总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以现金或银行保函的方式提交。现金及银行保函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3]29号的规定。履约担保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承包人基本账户转出;以银行保函递交的,应由承包人账户所在银行出具,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履约担保若为银行保函的方式提交的,承包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承包单位承担一切后果并处罚如下:①处罚违约金10万元;②重新提供履约担保必须以现金方式提交;③发包人如实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履约担保提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天内,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提交。如果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可以视为其已放弃中标资格而不予签订合同,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8.3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如工程实际总工期超过银行保函或工程保险的有效期,银行保函或工程保险的有效期需延长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若未按要求延长有效期的,发包人有权暂扣与履约担保金金额相等的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无息退还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直单位住宅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 (略) 鼓屏路山海大厦16层,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1-*,传真:/ 联系人:王颖
招标代理机构:建融建设 (略)
地址: (略) 五一北路158号高景商贸中心7楼,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1-* ,传真:0591-*
联系人:陈工、小黄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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