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喜您已获得周年庆活动优惠资格!
您的专属客服经理即将联系您
请保持通话畅通
永发改〔2022〕68号
永 (略) :
根据《 (略) 定价目录》和《 (略) 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定价成本监审报告结论,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我县管道燃气终端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日起,我县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最高销售价格为4.65元/立方米,允许供需双方在最高限价范围内协商确定。
二、为稳定价格,保障民生,居民用户管道燃气销售价格暂不调整,仍按《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管道燃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泉发改〔2020〕375号)所定价格执行。
三、有关要求
(一)燃气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做好抄表和清算等衔接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切实 (略) 场秩序,保障安全稳定供应。
(二)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