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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福村环库栈道提升工程设计项目
项目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公告修改部分:
1、招标公告的原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涵江区崇福村环库步道提升工程设计项目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涵江区萩芦镇崇福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 (略) 涵江区萩芦镇崇福村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邀请 1. (略) 2. 海德 (略) 3.宇 (略) (福建)有限公司3家投标人进行招标。”
现全部更正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崇福村环库栈道提升工程设计项目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涵江区萩芦镇崇福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 (略) 涵江区萩芦镇崇福村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邀请 1. (略) 2. 海德 (略) 3.宇 (略) (福建)有限公司3家投标人进行招标。
2、本项目项目名称由“ (略) 涵江区崇福村环库步道提升工程设计项目”变更为“崇福村环库栈道提升工程设计项目”。
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项目通知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项目通知为准。
招标人: (略) 涵江区萩芦镇崇福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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