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喜您已获得周年庆活动优惠资格!
您的专属客服经理即将联系您
请保持通话畅通
三明经济开发区工业供水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项目招标答疑
1、本项目招标公告第3.3条要求的“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配备专业负责人中需有2人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及相应注册职业资格(岩土工程、造价)”系指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中配备的专业负责人需配备1名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的造价负责人及1名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的勘察专业负责人且两人均都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相应人员要求按以上要求配备。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及投标人拟派出担任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证明由“须提供业绩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设计合同书的复印件、图审合格报告复印件。此项的“类似工程项目”是指投标人独立承担设计工作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工程设计规模2.5万m3/d(含2.5万m3/d)以上且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给水设计业绩。其中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修改为:“须提供业绩项目的设计合同书的复印件、图审合格报告复印件(或初设批复复印件)。此项的“类似工程项目”是指投标人独立承担设计工作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工程设计规模2.5万m3/d(含2.5万m3/d)以上的给水设计业绩。其中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
3、招标文件与本答疑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为准,其余不变。
招标代理单位: (略) (略)
**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