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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XZ(宁)17201
邀请单位: (略) 省 (略) 【 *** R】、 (略) 省 (略) (略) 【 *** L】、 (略) 【 *** U】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东源乡宝聚洋、太阳村临时用地复垦项目已由 (略) 门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略) 东源乡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 (略) 东源乡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 (略) 有限公司 。 (略) 条件,现对该项 (略) 邀请 招标。
2. (略) 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略) 东源乡宝聚洋、太阳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控制价为 *** 元,K=8%,发包价为 *** 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略) 人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相关资料(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5.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6.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略) 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根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资格审 (略) 理。
1)已按规定在 * 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
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 (略) (略) (略) 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 (略) 理。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5. 其他资格要求: (略) 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 (略) 审查。
3.7.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5.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6月30日至 2017年7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 00分至 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 时00分( (略) 时间,下同),到福 (略) 有限公司采用记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的形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 仟元整(小写: 3000元)。以现金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需密封在信封袋 (略) 加盖公章。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14日下午16:30时,地点为 (略) 公 (略) ( (略) (略) 新大楼三层(屿前路3号))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法人代表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 (略) 核验登记。(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略) 核验)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2. (略) 文件规定或未按8.1款规定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在 (略) (略) (网址http:/ *** )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东源乡人民政府 【 *** P】
地址: (略) 东源乡人民政府
邮编: ***
电子邮件: /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姚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 (略) 有限公司【 *** 】
地址: (略) (略) 北路49号,邮编: ***
电子邮件: /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小袁 ;
(略) 名称: (略) 公 (略) ;
地 址:屿前路3号, (略) (略) 新大楼三层。
监管单位: (略) 东源乡人民政府【 ***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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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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