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古城保护开发(一期)启动工程— (略) 4号(旧防疫站)及周边建筑修缮工 (略) (略) 发 (略) 以闽发改备〔2026〕E#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 (略) ,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漳州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 (略) 。本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项目投资估算或投资概算金额#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略) (略) 漳州古城;
2.2 项目建设规模:包括建筑修缮、建筑立面改造、水电改造、景观改造等。主要建筑物面积:2700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工程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漳州古城保护开发(一期)启动工程—修文西路4号(旧防疫站)及周边建筑修缮工程(EPC),具体内容如下:①设计范围: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建筑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综合管线、消防系统等基础设施专业或专项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配合及后续服务,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于上述范围。②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纸所载明的内容,包括建筑修缮、建筑立面改造、水电改造、景观改造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预算审核书中工程量清单和编制说明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③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需的材料、设备、设施等的采购、运输、安装适配、调试配合及售后、管理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工程总承包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976.#元;(其中,设计费:为76.#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暂定为1808.#元,暂定金额:#元,预备费:为9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61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有)(1)设计服务期: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设计方案确认通过后50日历天之内提交各专项施工图设计文件(2)施工工期:自监理人(应经招标人同意后)向中标人发出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55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质量要求:(1)设计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相应成果文件通过行业主管或相关必要的审查(如有时) ;
(2)施工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及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设备采购的质量要求: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国家相关材料设备管理条例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合格标准及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或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勘察资质要求(如有):/。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①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②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③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如有)的资格要求/。
3.6 本招标项目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承担施工任务或设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3.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8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9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0 其他资格要求: (略) 〔2017〕241 号文件精神以及闽建筑函〔2022〕1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施工企业 (略) 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应当否决其投标;②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③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若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若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成员)、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④根据《关 (略) 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漳建规〔2025〕2号,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方 (略) 政工程项目投标,招标文件按照投标联合体各成员中的业绩计取。以联合体方式取得的工程业绩,其实际承担部分竣工验收合格后可以在投标时予以认可。⑤本招标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漳 (略) 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 (略) 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及定标办法
4.1 资格审查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A类 。
4.3 定标方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8月28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26年9月29日9时30分00秒通过漳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电 子 交 易 平 台(htt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万元整(¥#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 条款规定 。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9月29日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略)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 10%
8.2 履约担保形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8.3 履约担保期限: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http://**.cn)、 (略) (略) (http://**)、漳 (略) (略) (http://**)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漳州 (略) | |
地 址: (略) (略) 博爱西道42号111室, | 邮编:# |
电子邮箱:/ | |
电 话:0596-# , | 传真:/ |
联 系 人:肖王君、孔秀芳 |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 (略) | |
地 址: (略) (略) 华东 (略) 场14栋26号, | 邮编:# |
电子邮箱:*@*q.com | |
电 话:0596-#, | 传真:/ |
联 系 人:林丹(项目负责人)、朱如琴、王秀惠 | |
(略) 名称: (略) (略) | |
网 址:http://** | |
联系电话:0596-# | |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略) (略) 住房和 (略) | |
地 址: (略) (略) (略) 大楼7楼 | |
联系电话:0596-# | |
(略) 名称: (略) (略) | |
地 址: (略) (略) 水仙大街 100 号( (略) 行政服务中心四层南侧) | |
联系电话:0596-# | |
来源: (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相关单位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99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