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安溪县第二实验幼儿园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安溪县第二实验幼儿园2026秋至2027春食堂食材采购(二次)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 (略) 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安溪县第二实验幼儿园2026秋至2027春食堂食材采购(二次)。
2.项目编号:FJHD-CS-2026-071-1
3.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 | 货物或服务名称 | 预计数量 | 总价(元) |
1 | 食堂食材 | 1批 | *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磋商供应商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 (略) 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名单。(1)磋商供应商应在(填写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 (略) 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 (略) 站查询并打印磋商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 (略) 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磋商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 (略) 站查询磋商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磋商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合同包 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合同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 (略) 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证明,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合同包 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报名
6.1报名期限:2026年09月 02 日起至2026年 09 月 09 日截止。
6.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请到福建 (略) 或联系*(微信同号)对本项目进行报名,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磋商文件的获取。
7.1获取地点及方式:在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须前往福建 (略) (地址: (略) (略) (略) 528 (略) 印江山商务办公室 B 座 3 楼 C 单元)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8、投标截止
8.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5日15:30时。
8.2磋商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磋商文件第一章第9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及地点:2026年09月15日15:30时(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5号楼A幢6层606开标室)。
10、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1、采购人:安溪县第二实验幼儿园
地 址:安溪县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方法:*
代理机构:福建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528号印江山商 (略) B栋3层C单元
联系人:吴小杰、林思程、陈智生
联系方法:*
16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相关单位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99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