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印章和证照遗失公告
根据林武的申请,××作出(2024)闽01破申21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福建省×(×)破产清算一案。2024年7月4日,永×作出(2024)闽0125破5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大成(福州)律×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因永昇公司法定代表人无法联系、未在债务人注册地址接管到任何资料,截止目前,法定代表人吴炎思等相关义务人未向管理人移交印章、证照等资料、履行清算义务。
现管理人依法公告声明:福建省×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00)、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及社保登记证等所有证照,以及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所有印章,×裁定破产清算之日起声明遗失作废,自该日之后仍使用作废证照及印章的行为属无效行为;如有使用,将由使用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福建省×及管理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福建省×管理人
2024年9月4日
咨询电话:400-810-9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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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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